一、合益路限价商品房(东辰雅园)一期、二期边坡防护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3】593号、宜发改审批【2013】622号文件批准,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建筑场地南侧,3-7#楼边坡支护,坡底为拟建小区道路和绿化带,坡顶为自然山体,总长约488.96m,坡底高程81.00~90.30m(黄海高程,下同),坡顶高程82.50~103.20m,边坡最大高度13.5m,主要为岩质边坡。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截排水系统工程、栏杆工程和边坡防护工程。
3、工程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联丰村合益路南侧
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 6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标段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有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2人),其中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原件,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且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投标企业诚信评价并当场公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